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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入会须知

2011-09-15 作者: 点击数:80120


本协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单位会员均以单位负责人或由其委派的人员作为该单位会员的代表人。如有变更,应由单位新的负责人或其委派的人员接替,并及时告知协会秘书处。

   

申请加入本协会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关心和支持安全生产事业,在安全生产管理、科研、服务等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在理事会授权下,由秘书处对申请者的入会条件进行审查,并做出是否同意接纳为会员的批复;

(三)被同意接纳的会员接到批复后向秘书处缴纳会费;

(四)由秘书处发放会员证书,出具会费收据。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和优惠权;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请求协会协调和保护。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支持本协会工作,宣传本协会作用,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有关活动,向本协会反映情况,为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提供相关信息及有关资料;

(五)按规定缴纳会费。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1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新加入的会员,首次交纳会费时间为被正式批准成为会员后的30日内。

    

有关会员入会的其他有关问题,请咨询协会秘书处组织联络部。联系人:张孟利,联系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天后宫路236号612室,邮编:110091,联系电话(传真):024-28510896,电子信箱:lnaqxh@163.com

上传附件文件:辽宁省安全生产协会团体会员入会申请表.xls

上传附件文件:辽宁省安全生产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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