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课堂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安全课堂>>安全热点

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材第一篇 安全生产基本认识 (文)

2011-10-08 作者:中国安全生产协会 点击数:8785

1.“十六大报告中对安全生产的要求

十六大报告第四部分第八点有关千方百计扩大就业,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一段中提到: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对安全生产问题在党的代表大会报告中作出专门详述阐述,这还是第一次。这表明了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

2.胡锦涛总书记论安全

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牢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观点,坚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2003年11月27,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又进一步强调指出:“安全生产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各级领导干部对此要高度重视, 努力减少和排除各种重大事故隐患, 切实把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004年2月5,京城灯会踩死37人,胡锦涛批示,要采取一切措施,尽最大努力抢救受伤人员,要妥善处理死亡人员的善后事宜,查明事故发生原因。

2003年12月2322时许,重庆市开县境内川东北气矿一矿井发生天然气井喷事故,截至251840分,事故死亡人数已升至191人。胡锦涛、温家宝、黄菊等同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地方和有关部门全力搜救中毒和遇难人员,防止有毒气体继续扩散,尽量减少伤亡,组织疏散周围群众,安排好群众生活,做好善后工作。同时决定派出以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为组长的工作组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灾。工作组已于25日下午乘机赶赴现场。

3. 吴邦国委员长论安全

◆19985月,对几起重大火灾作出批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归根到底是要看重大、特大事故是否得到有效地控制和预防。

1998年12月1,针对沈阳高速公路事故明确批示:混凝土厚度不足,水泥标号不足,钢筋位置不对,这类工程质量问题是设计造成的,还是施工造成的,监理事务所又是如何把关的,请予调查,若情况属实,通报全国,举一反三。

1999年1月3,针对辽宁火车相撞事故作出批示:请宝明同志阅。这是一起完全可以避免的事故,请予彻查。煤炭行业近来事故不断,关键还是领导安全意识和管理问题、安全第一、安全责任制问题,要在工作会议上反复强调,以遏制事故上升势头。

◆2003年1月31日,在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强调:搞好安全生产是一项重要的、长期的、艰巨的任务,也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只能加强,丝毫也不能削弱,必须警钟常鸣,常抓不懈。要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通过加倍努力、扎实工作,逐步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4.温家宝总理论安全

温家宝在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安全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加强安全专项整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健全安全责任制。坚决查处各类安全事故,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维护法制和纪律的严肃性。

2003年9月25,在中国工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温家宝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关心广大职工的生活,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切实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实际问题,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2004年2月1,温家宝在阜新给群众拜年与矿工在井下共度除夕时,温家宝对随行的当地干部说,要关心煤矿建设和矿工生活,一要解决好煤矿的安全生产问题,二要解决好采空区塌陷沉降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把改造和振兴老工业基地作为一项战略任务。老矿区要两手抓,一手抓现有矿山的开采,保持一定生产水平;一手抓广开生产门路,搞好经济转型,解决好职工就业问题。

5.王显政局长论安全生产

200279召开的国家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王显政在报告中,针对安全生产的思想认识问题指出,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新的要求,使我们面临着一系列新的挑战。因此,在思想上要加强如下四点认识:

搞好安全生产,减少伤亡事故,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性质决定的,也是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之所在,更是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搞好安全生产,不但有利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有利于改革和稳定。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要求安全生产工作必须上一个新的台阶。加入世贸组织意味着我国将在更广阔的领域和更深层次上扩大开放,必须执行国际通行的一些市场规则,安全生产也不例外,必须遵循国际的通用规则,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加大政府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推动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的创新,尽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改善职业安全状况,扭转事故多发局面,以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客观要求。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必须与之相适应。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作为政府必须加大对市场的监管,加大相关监督部门的工作,这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安全生产作为衡量社会进步和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必须不断开创新局面。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人们对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会越来越强,安全文化素质也会越来越高。

6.我国为保障安全生产推行的运行机制

在《安全生产法》的总则中,规定了我国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总体运行机制,包括如下五个方面:政府监管与指导(通过立法、执法、监管等手段);企业实施与保障(落实预防、应急救援和事后处理等措施);员工权益与自律(8项权益和3项义务);社会监督与参与(公民、工会、舆论和社区监督);中介支持与服务(通过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等方式)。而对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则明确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各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公安消防、公安交通、煤矿监察、建筑、交通运输、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专项监管相结合的体制。国家的安全生产综合部分和专项管理部门合理分工、相互协调。由此,相应地表明了我国安全生产法的执法主体是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和相应的专门监管部门。

7.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其职能

20008月,经国务院批准我国组建了副部级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其主要职责是:负责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综合性法律草案和行政法规,拟定有关政策及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综合管理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拟定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规划,依法行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监察、监督工作;依法行使国家煤矿安全监察职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9个职能司()。主要的业务司及其职能是:

政策法规司:负责起草有关法律草案和行政法规的具体工作;研究拟定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及安全技术标准;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安全生产重大政策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及重要会议报告;组织、指导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

信息与技术装备保障司:负责发布全国安全生产信息和伤亡事故统计的具体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监督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组织有关科研成果的鉴定和技术推广;负责国家安全生产专家组工作;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由其他有关部门承担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格认可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煤矿安全监察一司:组织国有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监督检查国有煤矿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职业危害情况;组织调查和处理国有煤矿重大、特大事故;组织、指导和协调煤矿救护及应急救援工作。

煤矿安全监察二司:监督检查乡镇煤矿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职业危害情况,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小煤矿;组织调查和处理乡镇煤矿重大、特大事故。

安全监督管理一司:监督检查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三同时"情况和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组织调查和处理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企业重大、特大事故;组织、指导和协调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企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安全监督管理二司:监督检查石油、化工、电力、贸易、机械、冶金、有色、轻工、纺织、医药、建材、烟草、地质等行业的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三同时"情况和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组织调查和处理相关的重大、特大事故;组织、指导和协调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等工作。

安全监督管理三司:指导、协调和监督公路、水运、铁路、民航、建筑、水利、邮政、电信、林业、军工、旅游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相关的重大、特大事故的处理工作。

人事培训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和直属机构干部管理的具体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安全生产监察人员、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全国企业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和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

8.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生产法》第三条明确了我国推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第一求认识安全与生产辩证统一的关系,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预防为主要求安全工作要事前做好,要依靠安全科学技术进步,加强安全科学管理,搞好事故的科学预测与分析;从本质安全入手,强化预防措施,保证生产安全化。

9.安全生产的基本目标和任务

《安全生产法》的第一条,开宗明义的确立了通过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如下基本的三大目标,即: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由此确立了安全(生产)所具有的保护生命安全的意义、保障财产安全的价值和促进经济发展的生产力功能。

10.劳动保护及其意义

劳动保护是指保护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劳动保护的工作内容包括: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为劳动者创造安全、卫生、舒适的劳动条件;合理组织劳动和休息;实行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解决他们在劳动中由于生理关系而引起的一些特殊问题。

搞好劳动保护工作对于巩固社会的安定,为国家的经济建设提供重要的稳定政治环境具有现实的意义;对于保护劳动生产力,均衡发展各部门、各行业的经济劳动力资源具有重要的作用;对于保护社会财富、减少经济损失具有实在的经济意义。

11.安全生产的效益

做好劳动保护工作、保障企业安全生产除了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和社会效益外,对于企业来说,重要的是还具有现实的经济意义。发生了生产事故不但有直接的经济损失,还大量的体现在工效、劳动者心理、企业商誉、资源无益耗费等间接的损失。因此,从安全经济学的角度看,通常有这样的指标:1元的直接损失伴随着4元的间接损失;安全上有1元的合理投入,能够有6元的经济产出。安全的全效益应该包括:保护人的生命安全与健康的直接的社会效益及间接的企业经济效益;避免环境危害的直接社会效益;减少事故损失造成的企业直接经济效益;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的间接经济效益;促进生产作用的直接经济效益等。

12.安全也是生产力

安全的生产力作用表现在如下方面:首先职工的安全素质就是生产力由于劳动力是生产力,劳动力的安全素质的提高,使劳动力的直接和间接的生产潜力得予保障和提高,因此,围绕劳动安全素质提高的安全活动(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具有生产力意义。第二,安全装置与设施是生产资料(物的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生产资料是生产力,而安全装置与设施是生产资料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因此,安全装置与设施是生产力的组成的部分。第三,安全环境和条件保护生产力作用的发挥,从而体现安全间接的生产力作用。

13.生产与安全统一的原则

在安全生产的具体实践中,要坚持生产与安全统一的原则。即在安全生产管理中要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即分管生产的各级领导要同时分管安全生产工作;搞技术必须搞安全的原则,即进行技术工艺和设备、设施的设计、制造、运行和使用等环节过程中,要同时考虑和保障技术安全。

14.“三同时原则

《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都对工程建设项目都提出了三同时的要求。这是为确保建设项目(工程)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安全卫生标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措施。

所谓三同时,就是指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职业安全健康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因此,企业在搞新建、改建、扩建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和引进技术程项目时,项目中的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实施三同时

15.“五同时原则

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各级企业管理人员,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16. “三同步原则

企业在考虑自身的经济发展,进行机构改革,进行技术改造时,安全生产方面要相应地与之同步规划、同步组织实施、同步运作投产。

17.安全否决权原则

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是指安全工作是衡量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好坏的一项基本内容,该原则要求,在对企业各项指标考核、评选先进时,必须要首先考虑安全指标的完成情况。安全生产指标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

18.对安全生产负有责任的对象

《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对我国安全生产具有责任的对象,包括如下四个具有责任的方面:政府责任方,即各级政府和对安全生产负有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责任方;从业人员责任方;中介机构责任方。四方责任是我国目前新时期重视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具体体现,也是一种科学、合理的态度。

主办单位:辽宁省安全生产协会 技术支持:沈阳天和电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24-28510810 邮箱:lnaqxh@163.com
辽ICP备1700838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