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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安监局六项措施充分发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综合监管职能

2013-05-16 作者: 点击数:53184

1.强化了市安委会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功能和作用。针对政府换届后,市安委会各成员相应调整的现状,及时调整发布了市安委会成员及联系方式,研究制定了《沈阳市安委会工作规则》,进一步重申安委会职能,强化巡视督导、约谈警示、形势通报、重大事故隐患和事故挂牌督办等工作制度,强化市安委会和安委办的组织、指导、协调、调度功能。

  2.建立了安全生产应急信息协作体系。针对此前安全生产应急信息发布不畅的问题,制定了《沈阳市安全生产应急信息协作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建设接报信息共享通信平台,实现视频、语音、文字信息共享,统筹协调安监、公安、消防、卫生、宣传等部门,明确事故信息收集和发布流程和各部门、各环节工作职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应急信息发布及时、顺畅。

  3.强化市安委会综合巡视督查职能。针对巡视督查工作中存在的不深入、走过场、部门积极性不高等问题,我们下发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巡视督查工作的通知》,市安委会重新组建了由关志鸥副市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督查巡视领导小组,下设由市安监、公安、交通、建委、城建、质监等市安委会核心部门牵头,其他成员部门参加的6个安全生产巡视督查组。巡视督导时不集中听取汇报,不做现场反馈,重点检查工作方案和进度台账,随机抽查街道和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强化过程督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既调动安委会成员单位积极性,又有效促进基层工作。

  4.完善安全生产领域打非工作责任体系。针对个别地区打非报告不及时,打非工作不彻底的问题,我们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全市安全生产领域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责任体系的通知》,建立了市、区、乡镇街、社区村屯层层打非包保责任体系,重申和明确了各部门和各级政府打非工作职责,实行严格的责任倒查和追究,从而形成全覆盖的打非工作网络。

  5.初步构建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化、信息化体系。针对安全生产监管覆盖面不全、信息化水平不高的问题,我们正在研究制定《沈阳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以社区村屯为基本单元,建立四级监管网格,明确每级、每个网格的监管职责、责任区域和责任人,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同时,利用信息化手段,编制网格化安全监管地图,对每个网格的职责、区域、责任人、工作台账等基本要素实现实时调阅和动态管理,形成分管市领导、部门、区县、企业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安全监管无死角。

6.着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等专项行动。一是通过开展全市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集中消除一批安全隐患。全市共检查单位1.3万家,排查整改隐患3万余处,投入整改资金2460万元。同时,对一季度各地区、各部门排查出的60余处隐患,由市安委会实施挂牌督办,并纳入网格化安全监管范围,明确隐患整治的责任部门、督办部门和所属行业的分管市领导,限期整治完毕。二是通过暗访抽查等方式,严查非法违法行为和隐患。对11个地区的45家企业进行了暗访,发现非法企业1家、无证照企业4家以及136处安全隐患,对所有隐患全部登记造册,责成各地区限期整改,下一步将对各地区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通报结果。三是吸取事故教训,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其中,检查危化企业753家,整改隐患432处;对全市11个地下空间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整改隐患90余项;发现灰口铸铁管老旧管线1313公里,违章占压603处,全部落实整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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