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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材第五篇 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知识 (文)

2011-10-08 作者:中国安全生产协会 点击数:8876

1. 企业编制事故应急预案的原则

企业在编制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企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应针对那些可能造成本企业、本系统人员死亡或严重伤害、设备和环境受到严重破坏而又具有突发性的灾害,如火灾、爆炸、毒气泄露等。

2)企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是对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必要补充,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应以完善的预防措施为基础,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3)企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应以努力保护人身安全、防止人员伤害为第一目的,同时兼顾设备和环境的防护,尽量减少灾害的损失程度。

4)企业编制现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应包括对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和措施。

5)企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应结合实际,措施明确具体,应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6)企业应确保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应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做为重大危险设施维持安全运行状态的替代措施。

7)企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应经常检查修订,以保证先进和科学的防灾减灾设备和措施被采用。

2.编制预案基础-潜在事故和事故后果分析

对于现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编制的第一步来说,企业应系统的确定和评估重大危险源究竟会发生什么事故和可能导致什么紧急事件,即对危险源进行事故分析。

编制现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前,不但要分析那些容易发生的事故,还要分析虽不易发生却会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

企业所做的潜在事故分析应包括以下问题:

1)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

2)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过程;

3)非重大事故可能导致重大事故需经历的时间;

4)如果非重大事故被消除后,他的破坏程度如何;

5)事故之间的联系;

6)每个事故可能导致的后果。

3. 编制事故应急预案的注意事项

在重大危险源潜在事故分析的基础上,就可着手进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编制。编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对每一个重大危险源都应编制一个现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企业应进行重大事故潜在后果的评估;

3)对于一个只有简单装置的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可安排工人在一旁观察并要求其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报告应急机构,由应急机构采取相应的措施;

4)对于具有复杂设施的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就应更具体,应充分考虑每一个可能发生的重大危险,以及他们之间可能的相互作用,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1)对潜在事故危险的性质和规模及紧急事故发生时的可能关系进行预测和评估;

2)制定与场外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实施机构进行联系的计划,包括与紧急救援服务机构的联系;

3)在存在重大危险设施的危险源内外,报警和通讯联络的步骤;

4)任命现场事故的管理者和现场主要管理者,并确定他们的义务和责任;

5)确定应急控制中心的地点和组成;

6)在事故发生后现场工人的行动步骤、撤离程序等;

7)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外工人和其他人的行为规定。

5)在存在危险设施的危险源内外,应制定事故现场的工人应采取的紧急补救措施。特别应包括在突发事故发生初期能采取的紧急措施,如紧急停车等;

6)预案应包含召集危险源其它部位或非现场的主要人员的到达事故现场的规定;

7)企业应确保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所需的人员和应急物资等能及时、迅速到达或供应;

8)企业应与事故应急服务机构评估可能发生的事故,并保证一旦事故发生以后有足够的人员和应急物资以执行应急处理预案;

9)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需要外部应急服务机构帮助的情况下,企业应弄清这些服务机构到现场进行抢救所需的时间,然后考虑在这个时间内工人能否抑制事故的进一步发展;

10)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应充分考虑一些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如由于工人生病、节日和危险设施停止运行期间工人不在场时,应配备足够的人员以防止和处理事故。

4.事故应急预案在报警和通讯方面的要求

1)企业制定措施应保证将任何突发的事件或紧急情况迅速通知给所有有关工人和非现场人员,并作出相应决定。

2)企业应将保证所有工人熟悉报警步骤,以确保能尽快采取措施,控制事故的发展。

3)企业应根据危险设施规模考虑是否建立紧急报警系统。

4)在需要安装报警系统时,应在多处安装报警装置,并达到一定的数量,以保证报警系统正常、有效工作。

5)在噪声较严重的地方,企业应考虑安装显示性报警装置以提醒在场的工作人员。

6)在工作场所报警系统报警时,为能尽快通知场外应急服务机构,企业应保证建立一个可靠的信息通讯系统。

5. 事故应急预案中现场措施的基本内容

1)现场措施要以防止事故扩大和减少损害为原则;

2)现场措施要保证有效性和灵活性;

3)现场无关人员要尽快沿着具有明确标志的撤离路线到达安全区,并指定专人记录所到达安全区的人员,并告知应急控制中心;

4)在事故后的适当时机,授权披露有关信息,并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作为信息的唯一发布者;

5)在事故处理结束后,在恢复生产的过程中应对进入现场的人员进行指导。

6. 预案实施的主要人员和机构职责

作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一部分,企业应委派一名现场事故管理人员(如果必要,还应委派一名副手)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处理事故。

(1)现场事故管理人员的职责:

1)评估事故的规模,决定需要内部或外部应急机构;

2)建立应急步骤以确保人员的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的损失;

3)在消防队到来之前,直接参与救护和灭火活动;

4)安排受伤人员并寻找失踪人员;

5)安排无关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

6)设立与应急中心的通讯联系点;

7)在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到来之前代理其职责;

8)如果有必要,应给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

9)现场事故管理人员应能从穿着上容易辨认。

(2)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的职责:

1)判断是否可能或已经发生重大事故,是否要求应急服务机构帮助,并实施现场外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在安全的地方,尝试对危险设施进行直接操作、控制;

3)继续调查和评估事故的可能发展方向,以预测事故的发展过程;

4)指导危险设施的全部或部分停止运行,并与现场事件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的工人配合,指挥危险源现场人员的撤离;

5)应重视所有事故造成的伤害;

6)与消防人员、地方政府和政府安全监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7)在危险源现场实施交通管制;

8)对难以解决的紧急情况做出安排;

9)向新闻媒体公布权威信息;

10)在事故紧急状态结束之后,安排恢复受事故影响地区的正常秩序。

企业应确保工人准确知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中规定的应承担的任务(如负责急救、大气监测、照顾伤员等)。

7. 事故应急预案的演习

1)在演习过程中,企业应让熟悉危险设施的工人、有关的安全管理人员一起参与;

2)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编制完成后,企业应向所有职工以及外部应急服务机构公布;

3)与危险设施无关的人,如高级应急官员、政府安全监督管理人员也应作为观察员监督整个演练过程;

4)每一次演练后,企业应核对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规定的内容是否都被检查,找出不足和缺点。检查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在事故期间通讯系统是否能够运作;

2)人员是否能安全撤离;

3)应急服务机构能否及时参与事故抢救;

4)能否有效的控制事故进一步扩大。

8.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修订

企业应把在演习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对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企业应在危险设施和危险物现场发生变化时及时修改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应把对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修改情况及时通知所有与事故应急预案有关的人员。

9. 企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中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有充分和适当的得知同重大危险设施有关的各种危害及其可能发生后果的权利;有了解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命令、指示和建议的权利;有了解和参与讨论编写安全报告应急计划和程序事故报告等的权利;有接受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的权力;工人在培训和操作经验的基础上,有正当理由认为重大事故将要发生时,有权采取纠正行动,必要时,可中断活动。在采取行动前后,立即通知上级并发出警报;发生重大危害时有权向主管当局或企业领导通报这些危害,并提出建议。

义务:遵守国家法规、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参与控制重大危害事故的预防和抢险;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遵守纪律,认真记录;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劳动保护用品、器具和防护器材、消防器材等;一旦发生重大事故时,遵守一切应急程序。并及时向上级报告或发出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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