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课堂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安全课堂>>职业健康

铜冶炼职业健康

2011-10-08 作者:中国安全生产协会 点击数:10289

1.职业危害:

(1)熔融铜液和冰铜遇水容易发生爆炸,接触人体造成烫伤、烧伤。

(2)熔炼车间的起重设备吊运的都是高温熔体,起重设备本身稍有故障或吊运过程中操作稍有疏忽,易造成伤害事故。

(3)所有高温熔炼炉都有水冷装置。水冷系统发生故障或违章作业,极易发生爆炸事故。

(4)高温熔炼炉熔池部分,容易受侵蚀而发生泄漏现象,冰铜和铜液漏出后遇水或潮湿地面易发生剧烈爆炸,造成厂房、设备受损和人身伤亡。

(5)转炉生产过程中,易发生喷溅甚至炉喷事故。最严重的恶性事故为炉喷,即炉内所产生的二氧化硫气体因体积急剧增大,夹带冰铜或铜液自炉口喷出,炽热的熔体大面积喷发降落,往往带来十分严重的后果,设备被毁,人员伤亡。造成炉喷的原因有:转炉进料超量或加入冷料过多,使炉温过低;第一周期熔剂加入不及时或量不足,造成渣粘,阻碍二氧化硫排出;放渣不及时,过吹,渣粘;在新炉挂炉后进料过急;粗铜过吹,再加入冰铜进行还原。

(6)在火法精炼的还原阶段,如用重油作还原剂,重油中有水,很容易引起爆炸以及还原性炉气在烟道内爆燃,这时体积瞬间膨胀,有很大压力作用到精炼炉,致使炉内火焰外喷,烧伤附近作业人员。严重时还有崩塌炉盖的危险。

在还原作业时,炉内为正压还原气体,容易外喷,如窜入烧油的供风管道,极易造成爆炸。

有的工厂,以液化石油气作为还原剂,如流量控制不当或管道泄漏,石油液化气气化不好,也容易造成爆炸和火灾。

(7)因为阳极板中含有相当量的杂质,如铁、砷、锑、镍等,在电解过程中这些杂质进入电解液,使电解液成分偏离选定的范围,所以必须每天抽出一定数量的电解液进行净化处理,并用等量的新液进行补充。在净化过程中,进行脱铜除砷、锑时,有剧毒气体砷化氢产生,操作者吸入后,24小时内出现乏力、发冷、头痛、眩晕、呕吐等症状,二、三天后,出现黄疸、血尿,严重者呼吸困难、血压下降。

2.主要预防措施包括:

(1)熔炼车间吊运高温熔体的起重机其各种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钢丝绳和吊钩必须每班检查,钢丝绳要定期窜绳和浸油。在吊运高温熔体时,副钩必须回收,不得钩于包子尾部吊环上。到达倾倒位置时,副钩才可挂上,以免吊车司机误操作或出机械故障引起包子倾转,熔体流出,造成事故。

吊运重包时,必须先行紧钩,经检查确认吊钩与包梁,包梁与包耳位置正常后,才得起吊。

氧气瓶、乙炔气瓶及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生产车间上空吊运。

电解车间,能接触到硫酸铜电解液的吊绳和吊链等遇硫酸铜溶液会发生腐蚀,应加强检查,到报废期及时更换。

(2)所有接触高温熔体的工具、铸模和盛装高温熔体的包子等,必须保持干燥,并先预热,以免引起爆炸。

(3)为防止爆炸,所有炼炉的水冷装置或汽化水套等必须定期检修,清除锈垢,并进行水压试验。所有阀门,除专职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操作。汽化装置要定期排污,用水要经软化处理。

突然停水时,应及时关闭冷却水入口阀门,并使所产生的蒸汽及时排出;来水后,应缓慢通入冷却水。如严重缺水烧干时,严禁立即通入冷却水。

(4)带有水、冰、雪的物料,绝对不能向存有熔体的炉内投入。严禁爆炸品入炉。

(5)高温炼炉周围应保持干燥,并应设置安全坑。安全坑应保持干燥,并不得有可燃物。一旦炉体烧漏时,外流熔体有容纳之地,避免事故扩大。转炉的渣场不得有积水,倒渣时避免冰铜进入炉渣。

(6)设有前床的鼓风炉,应控制好冰铜面,严防冰铜随渣流出,遇水发生爆炸。

(7)密闭鼓风炉,应严格控制炉气中单体硫析出,以免在排烟系统中单体硫急剧燃烧或爆炸,而损坏设备和伤人。

(8)防止转炉炉喷的办法是坚持正规操作。尤其当粗铜发生过吹,需用冰铜进行还原时,冰铜的倾入,必须由熟练的吊车司机,在该炉炉长的指挥下,十分谨慎缓慢地进行。发现炉内沸腾剧烈立即中止,等待沸腾减弱时再缓慢倾入。

(9)预防还原性气体进入烟道引起爆燃,应在烟道系统上设置多处防爆孔,使爆燃时瞬间产生的压力及时泄出,减弱其作用,防止喷火及损坏炉顶。

预防还原性气体窜入烧油送风管引起爆燃,在进行还原前应将烧火系统切断,并用粘土严密封闭精炼炉的烧火孔,使炉内还原性气体不致漏入烧火系统中。

使用液化石油气还原剂时,各管道不得漏气,胶管和阀门不得损坏,紧急截止阀动作应有效。停止使用时,应先关闭液化石油气阀门,然后用空气将管道内残存液化石油气冲洗干净,再关闭空气阀。

(10)电解液净化脱铜除砷、锑时,必须在密闭和有良好的排风条件的单独脱铜室内进行。现场应按班挂二氯化汞纸条,班后收回保存三天。操作人员入内作业时,应戴好砷化氢专用的防毒面具。

脱铜室设置于楼上者,尤应注意楼面板是否有缝。以免往楼下泄漏,因砷化氢比重为3.484,比空气重。一旦发现操作者中毒症状时,应及时送医院治疗。

主办单位:辽宁省安全生产协会 技术支持:沈阳天和电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24-28510810 邮箱:lnaqxh@163.com
辽ICP备1700838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