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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才修会长在辽宁省安全生产协会第一届第二次理事会议上的讲话

2012-03-16 作者: 点击数:10405

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

全力做好协会工作

 

 

各位理事、各位代表,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省安全生产协会第一届第二次理事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总结2011年工作,研究确定2012年发展思路和重点任务,促进协会健康发展。在省安全监管局的领导与支持下,在全体理事的共同努力下,本次会议完成了各项议程,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圆满成功。

会上,审议通过了协会2011年度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和2012年重点工作计划;协会各分支机构负责人分别汇报了2012年的工作计划;举行了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授牌仪式。省局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陈列副局长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陈列副局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协会一年来工作取得的成效,并对今后工作提出了要求与期望。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局领导的讲话精神,真正把协会的事情办好,完成省政府及主管局交办的各项任务。

下面,我就协会的工作和发展讲三点意见。

一、2011年协会工作的回顾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也是省安全生产协会的起步之年。协会自成立以来,在省局和省民政厅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保护广大劳动者安全与健康为己任,在政府、会员单位和企业,以及广大劳动者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坚持为政府决策服务、为会员单位和企业服务、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者服务、为安全生产大局服务的功能,各项工作有明显进展和突破,取得了较好成效,概括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23号文件精神,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协会切实采取措施,加大对国务院23号文件及省政府《实施意见》的宣贯力度,在省局的领导下,按照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促进我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活动。例如:组织各培训机构加大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积极参与并组织会员单位和企业开展各类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主体责任落实;指导帮助广大会员单位带头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科技兴安”、加大安全投入、严格安全管理、加强安全培训等方面发挥积极的表率和示范作用等等,除这些结合自身业务特点的常规活动外,协会还于去年617日,成功承办了由省局主办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经验交流会”。会上,邀请了省政府化明副省长和中国安全生产协会领导出席并做重要讲话,并由各市局、专家学者和企业代表分别就政府部门安全监管和企业如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课题作了经验交流。会议成效显著,社会反响良好。通过上述活动,有效地调动了广大会员单位和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促进了我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是围绕中心,为安全生产大局服务。协会作为省级安全生产社会团体,始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这一中心任务开展各项工作,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不断完善服务功能。去年,受省局的委托,协会承担了全省非煤矿山、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的评审工作,以及非煤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的评审组织、现场考评、专家管理及证书、牌匾制作和颁发等项工作。协会十分重视技术评审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并且始终将其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为确保评审工作质量,协会制定了《辽宁省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评审办法》;为全面推进全省非煤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保证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工作有序推进,确保评审质量,协会起草和制定了《关于深入开展全省非煤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以及一系列具体实施过程中的评审、考评、培训及管理办法与工作规则,指导全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在开展评审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过程中,优质高效地完成了省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有力地推进了我省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建设进程,为全省安全生产大局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三是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协会发展。协会自成立以来,十分注重自身建设,并取得了新进展。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生产新形势的需要,按照协会一届一次理事会决议精神,我们突出重点,强化和完善服务功能,完成了安全评价工作委员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委员会、非煤矿山专业委员会、劳动防护用品专业委员会、危险化学品专业委员会等五个分支机构的组建工作;根据开展工作的需要,设立了安全评审与标准化办公室,进一步扩大了为会员单位和企业服务的窗口,在各专业行业领域中发挥了主导作用,使协会成为我省安全生产领域重要的社会力量;加强了协会秘书处建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8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充实到秘书处从事管理工作,为加强协会内部管理、强化整体功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协会自身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协会的工作之所以取得明显成绩,与省局和省民政厅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与各位理事的鼎力相助和全力配合,与会员单位和全体会员的共同努力和积极参与是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省安全生产协会向关心、指导、支持协会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理事和同志们,表示衷心地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协会成立时间较短,各项工作仍属起步阶段。距省局和省民政厅的要求、距会员单位和会员的期盼还有差距,分支机构的建设还不均衡,工作拓展的空间不大,协会的服务功能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在新的一年里,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在省局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省安全生产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拓宽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完善服务功能、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带领和团结全体会员,共同推动协会各项事业的不断发展,真正把协会建设成为全省安全生产领域的“政府之桥,会员之家”。

二、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协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建设工作。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重视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特别是报告中关于“社会建设”部分的论述,突出了两方面特点:一是强调要发挥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在社会事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二是进一步凸显了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地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中,提出了要“加快推进行业协会的改革和发展,逐步建立体制完善、结构合理、行为规范、法制健全的行业协会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辽宁省民政厅关于发展和规范社会组织的意见〉的通知》(辽委办发〔20111号)中要求“坚持培育发展与管理监督并重,按照健全组织、培育扶持、规范管理的基本思路,逐步发展和规范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其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以上论述表明,在新的历史时期,社会组织在经济建设发展、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必将成为社会事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重要参与主体。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管理将由直接管理转变为间接管理。政府的一部分职能将弱化或转移,这些职能需要新的组织来完成,企业和政府之间也需要形成新的沟通渠道。在安全生产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并寄予厚望的今天,协会肩负着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重要使命和职责,是沟通政府及其部门和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同时,承担着规范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行为,保障安全发展,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任。

去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了总体平稳,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各类事故死亡2671人,占全年控制指标的98.2%;工矿商贸、道路交通、消防、铁路交通、农业机械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死亡人数均低于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全省大部分地区的事故也都呈下降趋势。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安全生产基础不牢;一些地区及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反弹;事故总量仍然偏大,较大事故上升,重特大事故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特别是鞍钢重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铸钢厂发生的“2.20”喷爆重大事故,造成13人死亡,17人受伤,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教训十分深刻。因此,我们必须认清形势,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必须坚定信心,把握机遇,加快推进协会的改革和发展,更好地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在实际工作中,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和指导原则,紧紧围绕省局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协会自身优势,做到为企业、为政府、为社会提供服务,促进安全生产事业的发展。

协会的成员是以国有大中型企业为主体。因此,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辽宁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 第264号),大力推进安全发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把安全真正作为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改善作业环境,保障职工安全健康权益,使广大从业人员“体面劳动”,为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明确目标任务,扎实做好协会各项工作

刚才,各位理事审议通过了《辽宁省安全生产协会2012年工作要点》。今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已经明确,下一步要认真抓好落实,全力完成省局交给的各项任务。在这里,我再强调四点: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40号文件和省政府第264号令,促进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仍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安全生产的中心工作。近一阶段出台的国务院《意见》(40号文件)和省政府《规定》(第264号令)等重要文件,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省政府《规定》更是我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依据,是各类企业及从业人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规定》的颁布和实施,必将促进全省企业履行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法制化和规范化。协会作为政府及其安全监管部门的参谋和助手,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抓好《意见》和《规定》等重要文件的宣贯工作,指导帮助企业努力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的整体水平,并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调研等方式,从技术服务的角度协助省局,在我省企业中广泛建立起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是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今年是国家总局提出:“到2015年企业全面实现安全达标”的第二年,也是我省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关键的一年。根据省局2012年度工作安排,至2012年底,全省非煤矿山及尾矿库企业60%要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30%的大中型非煤矿山企业和三等以上的尾矿库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水平,危化品生产企业全部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水平,部分企业达到二级水平,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全部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冶金等工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50%以上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可谓时间紧、任务重。

协会作为由省局授权的非煤矿山、危化品、冶金等工贸二级标准化企业及铁路监护道口安全标准化的评审组织单位,一定要将该项工作作为本年度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认真履行好相关职责,切实做好各项基层基础工作,有计划、分步骤地完成好省局所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确保评审工作质量,同时,做到操作规范化、工作效率化、成果实效化,从而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真正成为提高我省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重要抓手。

三是加强调查研究,明晰工作思路,使协会不断地创新发展。

与政府监管部门相比,协会作为一种社会管理组织,拥有较大的人才和智力优势,工作范围也更加贴近于生产经营第一线。因此,更容易发现一些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并获取第一手资料。

协会应当充分发挥出这种优势,利用好协会的专家资源,加大调研力度,参与到企业安全生产相关课题的研究中去,在完成好协会日常管理及省局交给的各项任务的同时,进一步明晰工作思路、拓展新的工作领域,在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实际问题上狠下功夫,当好政府及其安全监管部门的参谋和助手,积极为政府部门提供所需的相关参考资料,并参与到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程、标准的起草工作中去,使协会工作得以不断地创新发展,从而更好地实现自身价值。

四是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管理功能。

协会要不断地加强自身建设,形成“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运行机制,以适应新形势开展工作的需要。今年,协会在自身建设方面要重点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机构队伍建设。要加强分支机构建设,抓紧组建职业安全健康分会及冶金、机械、建材专业委员会,力争在6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加强对各分支机构的管理,健全完善分支机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相应政策措施,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各分支机构的积极性,开展适合各自特点的各项业务活动;开展技术咨询服务等各项业务,指导帮助会员单位和企业解决安全生产上的技术难题。

二是加强对专家库的管理。建立专家档案,并按专业录入专家数据库;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坚持经常地召开专家座谈会,认真听取专家对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健全专家制度,建立遴选奖励等激励机制。同时,要督促各分支机构组建相应专业的专家库,不断壮大专家队伍。

三是要加强人员培训,努力提高业务素质。要积极组织协会工作人员参与到各种培训及有关业务实践中去,不断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提升他们的工作效率、业务能力和创新意识,为协会在今后能够更好地开展工作、更好地为广大会员单位服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各位理事,同志们,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是人类生产经营活动的永恒主题,是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之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条件,越来越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和参与。协会在这项工作中承担着重要的角色。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把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放在首位,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扎实实做好协会工作,为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安全健康权益,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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